

大連開發區地區留學生和新移民衆多,人員流動性很大,不少人都會頻繁搬家,華人搬家公司也應運而生比比皆是。但是不少搬家公司都沒有勞務合同或協議,結果在搬家過程中出瞭問題,不光會拒絕賠付,甚至可能會一走瞭之,把雇主和家具丢在屋外,讓雇主束手無策。
近日,家住核桃市的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近期聘請瞭洛市一家号稱老字号的華人搬家公司爲其服務,經過簡單協商,該公司派出兩名西裔員工,每小時收費120美元。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總共隻有三件簡單的家具和一些箱子,本以爲不會出現什麽問題,沒想到還是惹出瞭麻煩。
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租住的房子鋪設的是木地闆,結果工人進門後既不肯脫鞋也不肯戴鞋套,與廣告上強調的“專業”水平大相徑庭,更讓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氣憤的是,工人在搬書桌的時候既沒有在地上鋪墊,也沒有将桌子擡起,而是直接推走,将房東的木地闆畫出瞭多條硬傷,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發現後與員工交涉,結果對方稱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沒事找事,把書桌扔在車庫外甩手離去。
随後,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再三緻電終於叫來瞭搬家公司的老闆,但老闆與員工的态度相同,拒絕賠償地闆劃傷的損失,並揚言如果嫌書桌擋住瞭車庫門,請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自己動手搬走,他們不再繼續服務。最終,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隻得叫朋友來幫忙搬家,並賠償房東地闆損失100美元。
鄭博仁律師表示,雖然搬家公司的行爲令人氣憤,但由於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並未與之簽署任何協議,因此搬家公司的行爲並不觸法,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無法要求賠償。而搬家公司作爲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雇用的一方,房東雖然與搬家公司沒有合同關系,但房東的物業受到損失,因此可以同時起訴房客大連搬家公司的周小姐和搬家公司要求賠償。不過即使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搬家公司與客戶方面産生糾紛,搬家公司提出如果不先付款就不給卸貨,則觸犯法律另當别論。